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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讯:华夏星光子公司拟向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1000万授信董事长洪宏及配偶程娜美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文章来源:挖贝网  发布时间: 2022-11-14 22:04:44  责任编辑:cf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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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11月14日,华夏星光(870693)近日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深圳之光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00万元,期限1年。

公司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洪宏及其配偶程娜美拟为上述授信向银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资料图片)

公司子公司深圳之光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由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洪宏及其配偶程娜美拟为上述授信向银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向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贷款方案以银行及担保机构审批为准。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3,793,584.24元

2021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68,339,222.40元

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96,612,241.80元

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54.81%

20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55.25%

2021年营业收入:114,555,270.37元

2021年利润总额:14,245,162.39元

2021年净利润:11,831,950.22元

审计情况: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数据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2022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担保原因:帮助全资子公司增强现金规模,补充流动资金。

深圳之光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业绩合并入公司报表,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有积极影响。公司此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挖贝网资料显示,华夏星光主营业务为整合营销、媒介销售及媒介代理、媒介增值服务,公司以缔造共享价值文化产业平台为发展目标,坚持不断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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