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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热点解答

文章来源:南京房地产  发布时间: 2019-04-12 13:36:57  责任编辑:cf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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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人最多能用几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快多久能下款,遇到开发商不给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怎么办?针对市民关心的各类热点问题,日前,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了详细解答。

因时制宜的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在帮助更多人实现“住有所居”,并为南京“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建设增添助力。

01

住房公积金哪些业务可以在网上办理?

答:目前,租房、离退休、主城区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均可在网上办理。职工可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南京公积金”APP等实现申请、审批、打款全程在线办理;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支付宝等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

缴存单位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汇缴、补缴、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账户开设、封存、启封、转移、基本资料变更等业务;缴存职工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信息查询、提取、个人资料变更、网厅业务身份认证等业务。

02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共有12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8.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1.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03

哪些情况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共有6种情形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房屋装修;2.购买商铺或车库;3.在非户籍地或非工作地购房;4.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5.职工(配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6.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04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未婚缴存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1200元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最高可提取2400元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05

住房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答:本市自由职业者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为失业)、本人单独缴存社会保险证明,到建设银行缴存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约定缴存基数、比例、金额、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06

住房公积金缴满多长时间才能贷款?

答: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07

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共有四种情形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1.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2.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3.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家庭已有房产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或人均面积超过40平方米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4.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08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能用几次?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一个家庭最多能办理二次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果夫妻双方各自在结婚前已办理了一次公积金贷款,或者其中一方已办理了二次公积金贷款,则结婚后该家庭不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

09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

10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和放款速度如何?

答: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18年以来,住房公积金贷款终审和抵押信息审核均实现1个工作日审批完毕;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房产买卖、抵押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11

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答:开发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变相引导购房人办理商业贷款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宁金管〔2018〕19号文件的规定,对开发单位及责任人追究责任。

12

住房公积金能够异地贷款吗?

答: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房且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办了异地贷款业务,可凭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至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南京市房地产交易活跃,公积金使用需求量较大,在满足在宁缴存职工购房提取、贷款等需求的情况下,目前尚无多余资金开办异地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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